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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执行担保

继续执行担保

是指指在执行中,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,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,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。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,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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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详情

继续执行担保服务简介

在司法执行过程中,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或执行复议,法院通常会中止执行流程,待裁定结果后再决定是否恢复。若申请人希望在异议审查期间继续推进执行措施,通常需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担保材料,保障对方权利不受侵害。这一程序,即称为“继续执行担保”。

继续执行担保有助于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、规避责任,也为权利人争取宝贵的时间窗口。法院在审查是否继续执行时,将重点考虑担保的充分性与可兑付性。我方可提供多种类型的合规担保材料,快速响应、支持全国法院受理标准。

适用场景

  • 执行过程中对方提出执行异议,法院决定中止执行
  • 正在审理再审、复议案件,希望保障原裁判继续执行
  • 执行标的容易变现或变质,需紧急处理
  • 债务人存在转移资产风险,申请继续冻结、查封

法院审查重点

  • 担保责任明确:金额应足以覆盖执行可能带来的损失
  • 形式正规合法:银行保函、保险担保、专业担保书等
  • 担保人资信良好:法院通常要求为合规金融或机构出具
  • 申请理由充分:证明不继续执行将导致权益难以保障

执行中止与继续执行对比

处理方式 执行中止 继续执行(担保方式)
风险控制 对方可能转移、变卖、损毁财产 及时冻结执行财产,控制风险
案件推进速度 停滞,需等待裁定 担保后执行流程可并行推进
法院倾向 原则中止,除非有重大风险 提供担保是继续执行的重要条件

真实案例分享

案例一:山东某出口企业因合同违约被法院裁定赔偿 120 万元,对方提出执行异议,我方客户担心对方转移资产,申请继续执行并出具保函担保 130 万元,法院予以采纳并完成执行冻结。

案例二:重庆某科技公司胜诉后启动执行程序,对方提出不服判决并申请中止。我方客户委托我们出具保险担保材料 50 万元,成功说服法院继续查封其知识产权资产。

服务办理流程

  1. 客户提供判决文书与执行进度说明
  2. 我方评估风险并出具初步方案
  3. 签署协议,准备并出具担保材料
  4. 协助客户递交至法院,跟进执行裁定
  5. 执行完成后,可撤销担保或申请退还保函

📞 咨询热线:155‑0759‑4343

🕘 服务时间:工作日 09:00 – 18:00,支持全国法院继续执行担保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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